·注册 ·登录 ·我的筑龙·留言板·投稿 ·购买筑龙币 ·帮助 
动态 视频 人物 图酷!杂志 建筑 景观 室内 渲染 房建 造价 监理 房地产 安全 图纸 方案 详图 论文 题库 超爽! 建材 教育培训
论坛 博客 百科 画廊  展讯 结构 路桥 岩土 水利 设备 电气 暖通 给排水 管理 施组 工艺 工法 方案 合同 表格 图书 人才招聘
居乐美  装修选材专业平台
瓷砖 地板 壁纸 涂料 卫浴
吊顶 灯具 采暖 五金 门窗
建筑金属结构 总工联合会
   首页 专题 图片 视频 沙龙 国际 科技 人物 安全 社会 法规 培训 会展 竞赛 调查 排行
建筑 室内 景观 施工 结构 路桥 管理 造价 暖通 给排水 电气 房产 监理 岩土 水利 建材
 当前位置 >> 阅读 搜索
特别推荐  进入专栏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应用技术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性能优越,施工简便,价格合理、环保无毒,适应地下防水堵漏....[全文]
· 【焦点专题】钢结构之防火涂料应用
· 【主编推荐】建筑金属屋面施工技术资料
· 【超爽3折施组】广东某高档购物中心施组
· 【超爽3折工法】超长墙体施工期裂缝全过程防治
· 【超爽3折工法】型钢混凝土组合梁施工工法
· 【超爽3折方案】超高层建筑钢梁钢柱安装施工
  在线杂志 更多>>
室内设计师 城市空间设计 照明设计
仰光 新地产 沟通
  精彩专题   更多>>
清华大学非线性参数化设计研习班系列报道
清华大学非线性参数化设计研习班系列报道
· 中国古典建筑之园林文化鉴赏
· 上海627楼房整体倾覆解析
· 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
· 全球七星级酒店大揭秘
· 中国著名建筑师作品系列展暨论坛
  图片新闻 更多>>
ThePrefabParasite改造 属于未来的日光之城
阿斯塔纳国家大剧院 德国柏林JOH 3公寓
  热点讨论   更多>>
·三月三,抱金砖!论坛新春活动开始
·【施工技术】使用大钢模板以后的苦恼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能按简支梁计算吗
·【安全文明】我对安全员的认识
·[体系认证]贯标多年的——吃力不讨好
·[给排水]图片三张:一起讨论地漏设置
·【工程管理】技术规程条文的探讨附案例
  筑龙视频 更多>>
园林系列讲座 何布专访
李怀生专访 门博会高峰论坛
  招聘求职    
 今日新增职位:5277  有效职位:208438
 热门职位: 项目经理 建筑师 结构 造价 监理
 土建工程师 室内设计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工长
 筑龙英才网----网聚最全面的建筑业职位信息
· [天津] 造价工程师/预算 天津天消消防
· [湖北] 效果图/动画制作 湖北建艺筑兴
· [北京] 总工程师/技术负 中海油服
· [北京] 行政文秘类 金虎门公司
· [北京] 造价工程师/预算 新世界地产
· [上海] 效果图/动画制作 茂迪建筑
· [广东] 工程部经理/项目 揭阳润昕建安
· [北京] 结构工程师 APC-MGE
· [北京] 绘图员/建模人员 深圳南利
· [江苏] 造价工程师/预算 大成工程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zhulong 上传人:仔汐 发表时间:2008年2月13日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但完整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仅仅存在于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还包括先劳动合同义务和后劳动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概念, 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善后事务,学理上称为后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一规定明确确定了合同的后合同义务。虽然劳动合同在性质上与合同法意义上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一种协议,但基于公平的原则同样也存在着后合同义务。后劳动合同义务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椐法律规定或者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负有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后劳动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与原劳动合同有较强的关联性,后合同义务实际上是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伸,是以原劳动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后劳动合同义务。由于在后合同义务的履行上不存在合同法上的抗辩权问题,即一方不得以另一方不履行后合同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后合同义务。这样就可能使履行了后合同义务的一方的权益受损害。违反后合同义务,与违反一般合同义务相同,产生债务不履行责任。实践中人们常常重视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却忽视了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履行,侵害了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再就业的权利等合法权益。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遏制用人单位不履行后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本法根据对劳动者是否造成损害予以区别规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未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责令改正的目的是纠正已发生违法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之恢复到合法的状态。对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其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有关国家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时,可享受一定的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而下岗失业人员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首先就需要通过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证实自己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如,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此,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损害的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是对劳动者实际损害的赔偿,既包括对劳动者直接损害的赔偿,也包括对其间接损害的赔偿。
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不仅可以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赔偿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害,而且将有助于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后合同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浏览更多图片,了解更多热点新闻,请点击进入动态首页。提供新闻联系我们QQ:253916447






给编辑留言

相关动态 [发布新闻]  更多相关动态 >>>
 · 企业面临困难也应有法必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全解析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八|施行时间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七|过渡性条款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六|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五|行政机关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四|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三|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二|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一|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网友评论 [共0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 Copyright ©2000-2009 ZHULONG.COM.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00024号
通信地址:北京 百万庄 建设部内筑龙网(100835) 联系信箱: master@zhulong.com 传真电话:010-68345618
总服务热线: 010-88362233-818/816/828 4006789212(免费) 晚17:30以后请拨打:13124706057 13552810487 周六周日照常

            QQ:  MSN:zhulongka@hotmail.com 各地代销点
筑龙英才网咨询热线:010-68311286 68318905 68341730 4006789313(免费) QQ: Email:rencai@zhulong.com
广告服务热线:010-68359094 QQ: MSN:zhulongwang@hotmail.com